民法典法律知识

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7 08:52
人浏览
导读:胎儿在母亲肚子里面对外界是一种毫不知情的状态,因此一般来说是没有资格去从事民事行为的。那么,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接下来,关于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一、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一般是不具有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有例外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胎儿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又有必要在一定情形下对胎儿的利益进行保护,因此,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

  三、行使民事行为能力年龄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般认为胎儿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拥有,因此不能以胎儿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