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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否承认物权无因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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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物权的无因性是指个体的行为以及产生的结果不受原因行为的左右,这些原因行为包括负担原因,转移原因等。那么我国是否承认物权无因性?物权法对业主权利哪些规定?物权法的体系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国是否承认物权无因性

  一、我国是否承认物权无因性

  我国是不承认物权的无因性的。所谓的“无因性”,是指某个法律行为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其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也就是该行为的有效性独立于其原因的有效性。传统的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法),深受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影响,认为应当将一个交易行为中的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分离,物权行为的效力应当保持稳定,不应受到债权行为的有效性的影响。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中明确了“无因性”原则的,只有《票据法》,并且也不是完全的承认票据无因性,票据法第十条仍然要求票据行为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只是出于票据流通性、商业惯例等因素,认可了后手权利人的追索权。

  二、物权法对业主权利哪些规定

  (一)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三)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四)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五)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三、物权法的体系有哪些

  (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称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法的相关内容:

  1、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物权法;

  2、物权法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3、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我国是否承认物权无因性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目前我国只有票据法被部分承认无因性,以此来满足后手权利人的追索权,而物权法并不被承认无因性。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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