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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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精神病人根据其精神病的轻重程度、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程度来确定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需要为其指定相应的监护人,那么该如何为其确定、指定监护人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精神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的问题。

精神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一、精神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上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很明显,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应当按顺序确定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确定监护人。

二、怎么进行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内容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法院可以撤销监护的情形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上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完全、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需要依法按顺序从配偶、父母、子女确定法定监护人,对于监护人有争议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精神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的详细知识,如有问题请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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