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部分放弃继承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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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唯一原因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放弃继承需要提出明确的书面表示,那么,有网友想问,部分放弃继承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部分放弃继承可以吗

一、部分放弃继承可以吗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财产就要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的时候同时要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部分放弃继承可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但是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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