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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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民事行为能力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程序是什么?鉴定时有什么样的规则?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被鉴定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2.去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对了解情况的家属进行询问,对被鉴定人进行询问,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查等);

3.拿到鉴定书。

二、鉴定规则

1、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2、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3、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4、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标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精神状态正常;或虽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但并不影响其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即对该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完好;

(2)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3、无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

(3)辨认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程序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鉴定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分为完全民事行为,限制行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申请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然后到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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