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叫剥夺监护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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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剥夺监护权,在法律上称为撤销监护权。当监护人不能履职,有损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可能会被撤销其监护权。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什么叫剥夺监护权”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什么叫剥夺监护权


  一、什么叫剥夺监护权

  监护权被撤销。

  监护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二、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的情形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人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其中,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

  监护终止,又称监护关系的终止,是指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归于消灭。根据被监护人是否完全脱离监护关系,监护的终止可分为绝对终止和相对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叫剥夺监护权”相关方面的知识。当监护人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权并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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