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的公告诉讼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9 11:34
人浏览
导读:

在法律实务中,当一方当事人起诉被告,法院会传达发票到被告手中,若采取邮寄、留置送达等方式都不能送达,那么法院会采取公告诉讼的方式告知被告,那么在起诉离婚中的公告诉讼是什么意思呢?更多关于起诉离婚的公告诉讼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起诉离婚的公告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起诉离婚的公告诉讼是什么意思

通常是指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由于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都无法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只能采取公告(通常是60天)的方式来向当事人送达,公告期满之后,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公告,法律上都视为法院已经将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主要包含以下部分:(1)起诉书(一式两份);(2)原告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双方夫妻关系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证明;(5)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有子女)。

另外,在起诉书中涉及的其他诉求或者主张,还应该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原告主张离婚,被告不同意的,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三、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都需要带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通常是指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由于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都无法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只能采取公告(通常是60天)的方式来向当事人送达,公告期满之后,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公告,法律上都视为法院已经将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大家如果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