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有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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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的人在去世之前会订立遗嘱,将遗产的分配和继承人的选择都写进遗嘱。我国实行遗嘱优先原则,因此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很多人也选择去公证遗嘱。那么遗产有遗嘱还需要公证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产有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一、遗产有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二、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三)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四)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五)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遗嘱不管是否公证都是有效力的,我国实行遗嘱优先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遗嘱经过公证过后更有可信度和效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什么遗嘱需要公证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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