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权可否对抗抵押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5 15:02
人浏览
导读:

出租人在出租房屋的之后,将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这时就会出现出租权与抵押权碰撞的情形。那么,出租权可否对抗抵押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租权可否对抗抵押权

  一、出租权可否对抗抵押权

  出租权不对抗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不动产就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且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二、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抵押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限内主张。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抵押权的效力是什么

  (一)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二)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收取的孳息首先充作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是主债权的利息,再次是主债权。

  (三)对添附物的效力:添附物归第三人时适用物上代位的有关规定。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四)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权可否对抗抵押权的相关知识,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且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