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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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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签订借款合同并履行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交税的话,是有交税的期限的,一般合同中不会约定,但是合同当事人有义务履行纳税义务,那么交税期限怎么确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了解。
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

  一、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

  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印花税属于凭证税和行为税,纳税人签订了应税合同,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不论合同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程度如何。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计算缴纳,那么就很可能会受到处罚,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

  二、相关处罚措施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四)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借款合同印花税缴纳税率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缴纳印花税),在次月申报地税综合申报表时一并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的相关内容,同时为您介绍了税率及如果不缴纳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望予以参考。如果您对借款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为您进一步提供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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