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8 17:24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当事人为了实现资金融通,通常都会拿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抵押。那么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抵押权生效要件有哪些?抵押权消灭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下相关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的内容吧。

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

  一、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

  抵押权的主债权是债权人在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主张行使抵押权即可,主张债务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抵押权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与主债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不得单独让与。

  二、抵押权生效要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

  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自动的退到一般债权人的地位,放弃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时抵押权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

  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多种形式的无效,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抵押权因合同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因主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因客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和因内容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等。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抵押权的主债权是债权人在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主张行使抵押权即可,主张债务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抵押权的主债权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