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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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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质权和抵押权都属于担保物权的内容,都涉及担保物的相关财产,可能会被人弄混,那么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二、质权的特征是什么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一)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二)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抵押权的特征

(一)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三)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质权和抵押权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通过这点可以区分两者,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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