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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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那么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续约的;劳动者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死亡、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或者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

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满足以上几项条件的,劳动合同都会终止,其中最普遍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意味着员工就可以直接离开了,一定要关注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配合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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