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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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我们认为我们所签订的合同违约金过高,我们就可以到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的金额。但有很多人对于违约金的上限标准还是不太清楚。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

  一、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吗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比较多的,财产责任是违约责任的一种,但不是所有违约责任都是财产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否还能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有效条款的约定,构成合同违约的,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相关知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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