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公证过可以买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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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民对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在对房屋进行继承之前,需要进行继承公证。但是,房屋是属于不动产的,是有产权的。所以,继承公证过可以买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继承公证过可以买卖吗

一、继承公证过可以买卖吗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唯一继承人,则继承人做完继承公证之后应当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将房屋产权过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在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步骤进行卖房。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非因民事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房产继承条件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三、房屋遗产继承的费用是多少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继承公证过可以买卖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房屋在继承公证了之后,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这个房子就是可以由继承人进行买卖交易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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