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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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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动产质权是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的呢?动产质权的设立范围是什么?这些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的相关知识。
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

一、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

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动产质权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包括动产质权依设定而取得和依让与而取得。

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动产质权:

1、依善意而取得动产质权

设定动产质权的行为为处分行为,因此无论是债务人提供的动产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提供人均须对动产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将依法不生动产质权设定的效力。唯动产以占有为其公示方法,故质权人往往无从查知出质人是否对动产有处分权。如交付质物后,真正权利人可予追夺,则动产质权的设定,将变得毫无意义。因此,为了保护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质权人与交易安全,各国法律于是认可动产质权可以善意取得。

2、因继承而取得

动产质权为财产权,于质权人死亡时,可由其继承人依继承而取得。

二、动产质权的生效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

三、动产质权的范围以及设立注意事项

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动产质权是如何取得的内容。动产质权有法律行为取得,例如,合同设立和让与的方式,也有非法律行为取得,比如,善意取得和继承取得。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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