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民政局离婚带什么材料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二)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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