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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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参与诉讼时有几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其中就包括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必须适格,不得随意确定诉讼主体,不然会给诉讼带来极大的不利,也会降低司法效率。那么居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一、居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居委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它是特殊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能够成为涉案被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二、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吗

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抛开本案而言,村民小组在更多的情况下是被侵害的对象。在土地征收涉及到村民小组的土地时,问题就出现了,首先补偿合同是的签订者是村委会,村民小组无此项权利,再则所得的补偿款项首先纳入村委会的统筹规划,再由其决定如何分配。一但出现问题后,村委会可以将问题推脱给村民小组,理由是款项已经分配,而具体分配数额多少、如何分配,多是由村委会来决定。这导致村民小组以及该组成员的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在审判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被他人侵害时,村民小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情况,为了保护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赋予村民小组的合法诉讼主体资格也在情理当中。

三、诉讼主体资格认定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

诉讼主体要根据案件事实来认定,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果诉讼主体不适格,将会给辩护带来极大不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居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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