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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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继承遗产时,如果逝者建立了遗嘱,那么需要按照遗嘱的规定来分配遗产。一般遗嘱中会指定继承人,只有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其遗产。但有时会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那么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回

一、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回

放弃继承权公证不可以撤销。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二、放弃继承公证的办理情况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三)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四)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三、公证撤销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并且进行了公证,那么是无法撤销的,只能视为放弃该项权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回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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