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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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农村的朋友可能拥有自己的一套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使用权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他成员用于建设住宅的权利,一般没有使用期限限制。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一、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当事人申请登记取得,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二、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宅基地和房屋的区别

  1、土地性质:

  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而传统的房产证特指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

  2、土地的获取方式:

  农村宅基地土地一般都没有交钱,直接按人头分配,按照30年土地分配原则,最迟2027年将到期。而又极少一部分是10多年前交钱获得的图责任土地,房产证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

  3、土地的发证机关不一样:

  宅基地的证件由乡镇确认,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

  《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4、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5、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4、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可以申请登记取得,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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