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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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实的生活中买卖合同是应用非常广泛的合同类型,了解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效力认定有重要意义。那么,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

一、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

所谓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一项财产的出卖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容上相互重叠。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非法律禁止交易的物品,一经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并依法生效。对于多重买卖行为中每一个单独的买卖合同,也都不例外。

另外,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合同,出卖人对于买受人的交付行为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当然包括交付不能的情况。同理,在多重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因向某一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而对其他买受人不能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履行合同不能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与两人或多人订立的多重买卖合同,均可以为有效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纪人、代理人、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当然,对某些特殊物为标的物的买卖,法律亦对主体进行一定限制。另外,法人或其他组织还要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多个买卖合同如何认定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合同当事人就同一物品与两人或多人订立的多重买卖合同,都是可以认定为有效的买卖合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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