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服刑人员离婚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09:25
人浏览
导读:

当感情出现裂痕时,部分当事人会愈合,部分当事人选择离婚,如果一方当事人正在服刑,那么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服刑人员离婚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服刑人员离婚材料

一、服刑人员离婚材料

与服刑人员离婚要准备的证件: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如下: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五)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六)财产清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离婚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暴离婚可以提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阐述,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为正在服刑人员,那么离婚需要的材料需要离婚证等材料。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服刑人员离婚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