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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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赁合同是租用他人物品,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设备租赁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是否可以约定管辖。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三)合同类型很多,以上解释只是针对一般性的合同。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设备租赁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一)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更广。

(三)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何种情形下可以行使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这是与合同生效要件相对应的。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也可以约定管辖的仲裁处,租赁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不同的合同。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设备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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