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3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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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买保险,因为在去旅游的时候,常常会让我们签订人身意外保险等等,但是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保险合同是属于什么合同,那么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一方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都享有权利和义务。

(三)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

(四)附和合同

也称为格式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也就是每个保险产品的条款都是事先拟定好的,投保人签字购买就是接受此条款,不能因为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更改。

(五)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除斥期间规定

保险合同的除斥期间规定当然适用除斥期间的一般规定,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另外投保人对保险合同享有任意解除的权利,其法律依据是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三、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一)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文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有偿、双务、射幸的格式合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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