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赠公证书如何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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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赠是法定继承遗产方式的一种。日常生活中遗赠的形式也并不少见,而接受遗赠的人通常为了避免和亲属可能出现的理解上的分歧和效力上的争议,会选择实施遗赠的公证来保障遗赠的顺利进行。那么进行公证时遗赠公证书如何写,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遗赠公证书如何写

  一、遗赠公证书如何写

  以下是一份接受遗赠公证书的范本。

  (   )XX字第XX号

  受遗赠人:甲,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XX省XX市XX街XX号。

  遗赠人:乙,女(或男),XXX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X省XX市XX街XX号。

  公证事项: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甲因继承乙遗赠人的遗产,于XXXX年X月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遗赠人乙于XXXX年X月X日因病在XXX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或在XXX公证处)立有遗赠(公证书编号:[XXXX]XX字第XX号),表示将其下列遗产遗赠给申请人甲:

  (一)坐落在XXXX的房屋,《房屋产权证》编号:XXXXX。

  (二)存款:人民币(或美元等)XXXX元,现存XXX银行,存单号码:XXXX。

  (三)其他财产/财产权利。

  二、申请人甲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表示愿意接受遗赠人遗赠的财产。

  综上,兹证明遗赠人乙遗赠的上述财产,为受遗赠人甲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一份接受遗赠公证书,大家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填写和更改,并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申办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

  (一)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为: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再)婚证明;

  2、遗嘱所处分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含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立遗嘱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证明;

  4、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

  5、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一)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遗赠公证书如何写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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