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是个人信息的主体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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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公司都是会有自己的法人代表什么的,同事对于公司的基本信息都是会有一些公司的法人信息,那么法人是个人信息的主体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人是个人信息的主体吗

一、法人是个人信息的主体吗

法人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只是法人信息是最基本必要的信息,对于全部的个人信息是没有办法查到的,因为要保障法人的隐私。

法人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一种以团体形式客观存在的民事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一)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尤其是银行卡、手机等信息载体,在网络注册、实名验证时要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支付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

(二)是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的好习惯,对重要账号(如常用邮箱,网上支付,聊天账号等)必须设置单独密码,绝不一码多用,且密码要设置为数字加字母等较为复杂的组合;

(三)是不随意连接不明、免费wifi,不点击短信中非HTTP是开头的不明链接和扫描未知二维码,不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

三、信息处理者应该怎么处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被收集和泄露,是现实问题。《民法典》在此次编纂的过程中,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法人是个人信息的主体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法人信息属于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为了保障其隐私,一般我们是查询不到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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