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实践合同生效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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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上对于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有规定的,一般在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就生效。那么,实践合同生效时间?实践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践合同生效时间

  一、实践合同生效时间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实践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交付标的物。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是典型的实践合同,此款规定也说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交付标的物。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三、实践合同包含哪些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

  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另外,根据区分原则,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即未交付质押财产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质押物的交付,不再是质押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实践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知识,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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