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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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居住权是一种经过合法登记能够满足人们正常住房需要的法定权利。但是有时候房子的居住权人由于各种原因不需要继续居住在房屋里面,现实生活可能会出现居住权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居住权可以转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一、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但是,拥有居住权的人是不可以将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三、居住权的性质是什么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但也有学者认为当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居住权通过合同或遗嘱无偿设立,是居住权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但居住权人不能随意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居住权可以转让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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