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能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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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对自己的遗产作出的自由分配是受到法律保障的,继承人之间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来进行,并且提供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过,不能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能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怎么办

一、不能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怎么办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不能继承遗产。所以继承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死亡证明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死亡证明由谁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不能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继承人如果要继承房产或者需要继承证明的遗产,不能提供死亡证明有时候会比较麻烦,最好是出具一个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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