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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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需要对孩子的相关事项负责的,比如人身安全等,所以在被监护人要被暂时交给他人监护的时候,也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和委托。所以,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办

一、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办

监护人委托书

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

被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我的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居留学习。在此期间,我委托中国公民作为我的监护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学生家长处理我在京期间的一切事务。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监护人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父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监护人由于时间和地域的关系,需要暂时将被监护人交给他人监护的,有一个委托书是会比较好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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