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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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走向离婚的时候会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房、车等进行分割,其中房子自然涉及到双方居住权。如果法院把房子判给其中一方,另外一方离婚了还有居住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离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一、离婚了还有居住权吗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夫妻婚后才购买居住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目前的司法实践当中考虑到实际情况(多数家庭只有一处房产,离婚后任一方没有能力重新购房),在双方均不同意放弃共有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只能判双方共有共用。

  属于一方婚前所有或承租的,考虑到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困难的一方有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归属后仍会判令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直至具备腾房条件为止。此种情况下,在农村夫妻离婚中主要体现在对女方居住权的保障,在城市承租房屋时多体现对非承租一方的居住权保障。

  二、 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到期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

  (3)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三、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从上面几点情况来看,双方离婚之后对于人民法院将房子判给其中一方,另外一方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继续拥有居住权。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了还有居住权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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