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何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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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的事情,就是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实施,在实践中常见的就是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那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何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何区别?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何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可以分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和集体享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只有年限规定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何区别?的相关内容,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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