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0 10:43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解除合同也是时常存在,但是必须存在解除合同的相关理由才行,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那么,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

  (一)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

  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

  (二)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

  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三、委托合同的解除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民法典》第934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