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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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遭到损失而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一、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一般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根据合同规定对方来对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怎么解决

  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所确定的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通说认为,它是一种独立的债的发生根据,连同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共同构成了债的发生根据体系。但是,由于在制定民事诉讼法时合同法没有关于缔约过失责任规定,民事诉讼法因而没有关于因缔约过失责任引发诉讼的管辖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多数法院均认为缔约过失纠纷应按合同纠纷确定管辖。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管辖不应按合同纠纷的管辖方式来确定,而应依照侵权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该条规定意味着,合同成立以后出现无效、被撤销、终止的,均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但是,这并不表明合同成立之前的缔约纠纷也应该按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而且,合同未成立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有本质区别。显然,缔约过失责任诉讼不能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

  实质上,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是以违反法定义务为要件。这一点,与侵权责任是以违反法定义务为要件相同,而与合同责任以违反约定义务为要件完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因此,不应将缔约过失责任视为合同责任,而应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比一般侵权责任的要求更高)缔约过失责任,其实就是缔约方通过磋商、接触的行为,造成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最终侵犯的是当事人的财产权。

  三、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法定

  缔约过失责任在民法典上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先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到相关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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