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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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产生违约的情况的,一般是需要承担责任,因为一方对于合同的签订付出巨大的心血。那么,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分两种情况探讨。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欠缺法定生效手续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而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未办理法定手续致合同未生效,并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三)缔约一方未尽告知、保护、照顾、保密等附随义务。在合同已成立未生效阶段,当事人对合同将会生效抱有更大信赖,很有可能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此时,一方未尽告知、保护、照顾、保密等附随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二、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

  如果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未生效,如一些符合条件的合同、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等,则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使合同生效的条件达成,合同即可产生合同效力。否则便是说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三、合同未生效可否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法定解除情形,也可以解除合同,其它情况下解除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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