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附条件合同的相关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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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为了满足自身实际需求,会选择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签订。那么,附条件合同的相关规定?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性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附条件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附条件合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 附条件合同,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性质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所附条件有以下特点:

  (一)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二)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三)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四)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三、附条件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所附条件成就之时,该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附条件合同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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