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执行阶段能否起诉保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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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借钱的时候,为了保证各自风险一定程度的减少,双方会约定在合同里有一个保证人的,这个保证人是需要有责任来保障合同顺利完成的。在重大金额的情况下,一般会涉及到保证人。保证人在其中同时也承担着风险与责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执行阶段能否起诉保证人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执行阶段能否起诉保证人

  一、执行阶段能否起诉保证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二、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最大的区别就是,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含义是:一般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并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义务。对于保证的方式,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依据保证合同约定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会约定不明的,法律一律视为连带保证。设立保证合同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在主合同中订立保证条款,也可以在债权人与保证人订立单独的书面保证合同,还可以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对此表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还可以虽然主合同中没有保证条款的,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当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均有权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三、保证人的条件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在生活中,随着借取金额稍微大点的数字,都需要担保人。保证人也具有着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着相应的风险。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执行阶段能否起诉保证人”的相关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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