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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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对自己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所占有、使用的法定权利。之前我国一直没有将居住权正式列入国家法律之中,那么此次民法典作为社会百科全书有没有将居住权增加到里面呢?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

  一、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

  我国此次正式出台的民法典增设了居住权这项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他人而形成他人的单独使用。

  二、居住权的特征是什么

  (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到期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

  (3)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三、居住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居住权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可以是父母配偶也可以是子女、甚至还可以是保姆,原则上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登记完成后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对该住宅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一直住在里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权人。虽然居住权并未限制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如果该房屋设立有居住权,即使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享有居住权的一方依然能根据合同,在约定期限内继续居住。

  从上面几点情况来看,此次民法典的出台新增了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的形式无偿设立居住权。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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