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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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大家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来可撤销婚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当婚姻存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或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三)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二、哪些婚姻善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撤销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的相关知识,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是,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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