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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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拾到他人遗忘的财物,在找到失主之后,应当及时偿还回去。那么,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

  一、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

  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当得利纠纷问题

  (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

  (三)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

  (四)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五)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选择依照本处理意见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者依照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三、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方面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的相关知识,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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