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欠债人还不起父母有义务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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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常听到的“父债子偿”其实是比较片面的说法,因为只有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子女才需要代替父母偿还债务。那么,欠债人还不起父母有义务还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欠债人还不起父母有义务还吗

  子债父还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父母是不承担偿还义务的,但如果债务人死亡,父母继承了遗产的,以遗产的价值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作用,不动产登记即彰显权利,除非相反证据,登记权利人即推定实际权利人。所以对登记的权利人,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他人,法院实在不宜认定为他人所有。但是如果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等,则可以认定无效或撤销登记,从而恢复为可执行财产。

  有一类可以突破登记名义权利人的情况,就是无需登记依法即可认定为法定共同财产性质的情况,此类财产即使名义上登记为个人所有,也不影响其共有性质,例如夫妻对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家庭成员对登记在一方名义下的家庭财产等。

  三、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欠债人还不起父母有义务还吗的相关知识,子债父还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父母是不承担偿还义务的,但如果债务人死亡,父母继承了遗产的,以遗产的价值偿还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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