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驳回诉讼请求 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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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一般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诉讼请求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驳回诉讼请求 的情形是什么

  一、驳回诉讼请求 的情形是什么

  第一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第二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民法典》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对于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至一百九十九条有详细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二、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在于: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诉讼标的向法院提出的具体的权益请求,诉讼请求可以追加或变更;而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

  三、诉讼请求怎么写

  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递交起诉状,就要写明诉讼请求,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收集、提交证据,法院只就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判决,所以写好诉讼请求很关键,民事案件性质(法律关系)不同,案由就不同,诉讼请求也就不同,如 民间借贷纠纷: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租赁合同纠纷:要求被告返还租赁物、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对丢失的租赁物赔偿损失;离婚纠纷:要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驳回诉讼请求 的情形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好几种,因此,在准备提起诉讼时,要注意审查一下自己是否存在被驳回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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