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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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有质押物的合同中,抵押人一般需要提供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相关优先权的处理,用于偿还债务。不过在实践中也经常会有一定的纠纷需要诉讼解决。那么,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一、有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原告:XXXX 男 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被告:XXXX 男 身份证号码:XXXXX住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借款1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被告还清所有款项为止);

2、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抵押的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5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拍卖、变卖以及抵押登记等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X月XX日,被告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15万元,并与原告签订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15万元的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为一年,即到XXX年XXX月XX日被告必须还款;并约定了以被告合法拥有的机动车(车辆品牌:本田、型号:XXXXX、车驾号码: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机动车牌号码:苏BMWXXXX 为债务设定了抵押,该抵押也进行了相应的抵押登记。

现今已早过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可是被告至今没有还款给原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今特具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X月XX日

二、抵押权优先受偿还有哪些其它方式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3、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5、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有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怎么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有质押物的诉讼请求核心部分应该体现在事实和理由,最好找专业人士进行书写,以争取最大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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