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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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就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我们要证明的就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一、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民法典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或盖章时成立,而仅凭欠条是不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只能证明欠款关系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买卖合同签了买家不履行付款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相关知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或盖章时成立,而仅凭欠条是不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只能证明欠款关系成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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