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如何确定债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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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担保行为的处理需要按照有关的程序进行,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那么,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如何确定债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如何确定债权

  一、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如何确定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当事人有约定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通过物的担保来确定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保证来确定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担保合同中债权人依靠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形式,实现和确定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的实现形式有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费用以及抵押财产等。

  《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同时还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债权债务合同中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主张和维护,物的担保应用是比较广泛和普遍的,物的担保形式有各种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债权人既可以通过债务人物的担保实现和确定债权,也可以通过保证人的保证实现债权,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

  (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

  (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三、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一)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1、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

  2、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3、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举例:

  贷款100万,期限1年,那么评审费按照2%计算为2万,担保费为100万*5.31%*50%*1年=2.655万

  4、如果有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资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也将由申请担保的一方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如何确定债权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债权的担保行为还是存在一定的必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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