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3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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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大家都知道,当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债务之后,夫妻离婚后双方还是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不能以离婚为由逃避债务。那么,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一)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方式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综上,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二、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

  侵权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违法性;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三、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原告方提供证据的,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的相关知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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