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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离婚 2021-07-10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另一方没有追认的,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
    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 根据《婚姻法》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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