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0 16:11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违约情况的处理一般是需要按照有关的约定进行,这是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上文所述,《民法典》基本上延续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表述方式,规定了预约合同为当事人之间关于在未来订立合同的协议。对于违反预约的法律后果,原本《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设置了两条救济路径:一为请求违约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二为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虽未明确可以解除预约合同并赔偿损失,但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应默示包含在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中,所以可以说《民法典》关于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延续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路径。

  二、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二)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三)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有哪些

  (一)过错责任原则及其构成

  过错责任的原则是指发生合同违约责任后,只有违约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法院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

  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二)无过错原则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民事审判合同案件中,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

  1、实际履行,包括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除外情况。

  2、赔偿损失,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违约方以自己的财产赔偿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适用赔偿损失的条件,债务人须有违约行为,相对人因违约受到损失,违约行为和相对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赔偿损失与实行履行的关系

  根据规定,赔偿损失与实际履行可以并用,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