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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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间借贷的有关情况,在我们现代的社会受到比较的重视,主要就是对于权利的保护意义。那么,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借款的利息怎么算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民间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间个人借款,无约定利息的不需支付,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

  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二)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一般直接进行协商加进去就好了,或者直接按照银行的利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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