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3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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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离婚财产的处理情况,一般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手续进行的,这是对于权利的充分保障。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因为孩子与父母是直系亲属,所以是免除契税的,但具体的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还要根据情况来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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